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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可预约无障碍停车位

今天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自今年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据介绍,我省有残疾人 401.5 万,60 周岁以上老年人 1172.0 万人 , 占总人口 18.41%。此外还有大量的伤病人、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社会群体,我省无障碍环境实际需求人群的数量比较庞大。因为,我省结合实际,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标准等作出规定。

《办法》共 6 章 39 条,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无障碍信息交流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城市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以及其他需要设置无障碍车位的场所,应当在方便通行的位置按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的无障碍标识。鼓励停车场通过停车位预约、设置可变车位等方式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特殊停车需求。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鼓励同步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建设,帮助、支持各地在有条件的老年人居住区比例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引导老旧小区进行 " 适老化 " 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增加无障碍坡道、扶手等设施,休息座椅留有轮椅停留空间,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生活。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此外,视力残疾人可以依规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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